
在法国租房,无论是入住还是退房,**état des lieux(房屋状况清单)**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直接关系到押金是否能顺利退还,也可能在日后房东与租客发生纠纷时,成为关键证据。
不少房东在遇到租客不配合、拒绝约退房验房时间,或已经搬走不见人的情况下,会考虑请司法执达员介入。这里的“司法执达员”,也就是过去大家常说的 huissier de justice,现在正式名称为 commissaire de justice。
但问题是:房东是否可以不提前通知租客,直接请司法执达员上门做退房验房?
答案是:风险很大,甚至可能导致这份验房文件被租客挑战。
根据法国1989年7月6日租赁法,正常情况下,房屋状况清单应由房东和租客双方共同完成,也就是所谓的“contradictoire”程序,意思是双方都有机会到场、确认和提出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拒绝配合,房东或租客都可以要求司法执达员介入。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东可以“突然袭击”。法律要求,在司法执达员进行房屋状况清单之前,双方必须至少提前7天收到通知,而且通知必须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寄出。
也就是说,即使租客态度不好、拒绝沟通,房东也不能跳过这一步。通知中通常应写明验房的日期、时间、地点,并寄给租客本人;如果租客有合法代表,也应通知相关代表。
如果租客已经收到挂号信通知,但当天没有出现,司法执达员仍然可以进行验房。此时,程序是有效的,租客之后很难仅以“自己没到场”为理由否定这份文件。
比较复杂的是租客已经搬走、不留新地址的情况。比如租客把钥匙丢进信箱,直接离开,没有正式退房,也没有留下新住址。即便如此,房东仍然应该寄出通知。如果确实没有其他地址,通常可以把挂号信寄到原出租房地址,但房东最好保留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道租客的新地址。
真正容易出问题的是另一种情况:房东在退房当天发现房子有损坏,于是马上打电话请司法执达员来记录,却没有提前7天用挂号信通知租客。这样的文件虽然可能作为单方面记录提交,但它不一定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正式房屋状况清单。若后续因为押金扣款发生争议,租客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房东也可能失去一项重要证据。
当然,司法执达员也可以做另一类文件:单方面 constat,也就是由房东单独委托的现场记录。这类文件可以在诉讼中使用,但证明力通常不如依法通知双方后完成的正式 état des lieux。
费用方面,如果司法执达员依法介入制作房屋状况清单,原则上费用由房东和租客各承担一半。法国商业法典规定,相关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50平方米及以下为110.68欧元;50至150平方米为128.95欧元;150平方米以上为193.43欧元。实际操作中,如果租客失联或不回应,房东往往需要先垫付全部费用,之后再尝试向租客追偿一半。
对房东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因为着急扣押金或保留证据,就忽视程序。法国租房纠纷中,手续是否规范往往非常关键。只要涉及司法执达员验房,提前7天、挂号信、明确时间地点,这几个步骤最好一个都不要少。
对租客来说,也要注意:收到这类挂号信后不要置之不理。如果房东程序合法,而租客自己不到场,司法执达员仍然可以完成验房,相关记录日后可能被用于押金扣除或损坏赔偿纠纷。
简单来说,房东可以请司法执达员验房,但不能绕过租客。提前正式通知,不只是礼貌问题,而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首评可提升互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