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年9月1日 起,法国所有在境内设立并缴纳增值税(TVA)的企业,将逐步被要求开具和接收 电子发票(facture électronique)。这是法国政府在税务数字化与防范欺诈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
- :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ETI)必须开具和接收电子发票;
- :中小企业(PME)和微型企业(micro-entreprises)必须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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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1日起必须具备接收电子发票的能力。
所有发票必须通过 传输。企业需提前选择并申报使用的平台。财政部门将在2025年底公布最终的合格平台名单。
电子发票将覆盖以下业务:
- 企业之间的商品交付和服务提供(在法国境内,且需缴纳TVA的业务);
- 与上述业务相关的预付款(acomp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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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中的二手商品、艺术品、收藏品和古董交易。
不适用地区包括:。
从2026年(大型企业)或2027年(PME/微企)起,发票必须包含:
- 客户的 ;
- 若交货地址不同于账单地址,则需注明交货地址;
- 说明发票对应的交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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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供应商选择“按收款记账缴纳TVA”时,需注明相关说明。
- 可使用 ,确保发票来源真实、内容完整且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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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和相关电子文件必须保存 (自开具之日起)。
这些要求已在 中明确。
企业应尽快开展以下工作:
- 评估现有的开票和会计流程,确定需调整的环节;
- 选择合适的电子发票平台并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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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财务和会计人员,确保顺利过渡。
法国税务总局(DGFIP)已在官方网站 上推出专页 “Je passe à la facturation électronique”,并提供常见问题解答(FAQ)和针对中小企业的说明文件。
法国推行电子发票的目的包括:
- 打击增值税欺诈;
- 降低企业行政负担,提升竞争力;
- 缩短付款周期,改善现金流;
- 实现TVA申报的 ,简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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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税务部门实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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