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解释关键区别:取决于受害人是否在群内

在微信、WhatsApp、Telegram或各类社交平台的群聊中,人们讨论的话题五花八门:从工作到家庭,从兴趣爱好到政治时事。交流即时、随意,但有时也可能过于冲动。争论一旦升级,往往会出现激烈的言辞、指责甚至侮辱。与面对面不同,这些文字会留在聊天记录中,被所有成员看见,可能造成深刻的伤害。
然而,除了情感层面的冲击,法律上如何认定这种行为?群聊中的攻击性言论,是侮辱还是诽谤?意大利最高法院的裁判标准很明确——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在该群聊中。

侮辱与诽谤的区别
这两种行为都涉及对他人名誉与尊严的侵犯,但法律上的构成要件不同:
侮辱(ingiuria):当受害人“在场”时,直接冒犯其尊严或荣誉,即构成侮辱。这里的“在场”不仅指物理上的同处,还包括能够即时直接感知到冒犯性言辞。
诽谤(diffamazione):当受害人不在场,却在与多人的交流中损害其声誉,就构成诽谤。受害人的“缺席”是该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因为这意味着其无法当场反驳或辩护。
这一区别在法律适用中至关重要。

群聊中的“在场”如何认定?
根据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稳定判例(例如 2023 年第 27540 号判决),如果受害人是群聊成员,即视为“在场”。
法院指出,在虚拟聊天环境中,“在场”是指受害人能够实时或准实时接收并查看消息。既然群聊信息对所有成员可见,受害人也包括在其中,那么这种侮辱就如同当面对众人说出一样。
如果构成侮辱,会有什么后果?
在群聊中直接针对群内成员的冒犯,属于侮辱行为。然而,自 2016 年意大利《第 7 号立法法令》生效后,侮辱已被去刑事化:
不再属于刑事犯罪,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诉讼;
但侮辱仍是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失。

如果侮辱发生在有多名成员的群聊中,还会构成加重情节(因存在更多“旁观者”)。尽管这一加重情节在刑事上已无意义,但在民事赔偿中,法官会予以考虑,可能判定更高的赔偿金额,因为侮辱的影响和羞辱感更为严重。
如果受害人不在群里呢?
若冒犯性消息发在一个受害人并不在其中的群聊,则情况完全不同:
消息是发给多人的;
内容损害了他人的声誉;
受害人不在场。
这就具备了诽谤罪的全部要件,属于刑事犯罪。受害人在得知消息后,可以提起刑事控告,发言者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并在民事上承担赔偿责任。

指责他人“存心不良”算正当批评吗?
在法律上,批评是受保护的权利,但它必须基于事实、限于必要范围,不能演变成对人格的无端攻击。
意大利最高法院(2004 年第 28661 号判决)指出,指责某人“存心不良”,并非单纯的不同意见,而是直接指控其有恶意、故意行事不正当。这是一种对当事人主观意图的断言,除非有确凿证据,否则属于对名誉的侵害。即使这种行为仅构成民事侮辱而非刑事犯罪,仍可成为受害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
——华人街网站 alexzou编译 消息参考:laleggepertutti.it/giuseppebriganti.it/网,此篇图文报道只按原新闻网站对此事件的说法编译,并不代表译者和本网站观点。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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