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房东若要要求扣押租客工资,必须经过法庭判决。现在,只要房东持有一个正式的可执行文件(如法官或公证人出具的确认欠款的判决或契约),便可以直接:
• 通过司法专员发出“支付命令”(commandement de payer);
• 并将其登记在全国工资扣押电子注册系统中;
• 然后便可实施扣押程序。
可以从:工资收入、失业津贴、退休金中扣押。
但不能从最低生活保障金(RSA)中扣押。
无论如何,必须至少保留646,52欧元的最低可用金额(solde bancaire insaisissable)供租客维持基本生活。
租客可以:
• 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
• 或尝试与房东协商分期付款或和解;
• 但即便异议成功,已计算的可扣押金额不会被修改。
代表租客权益的全国住房联盟(CNL)强烈反对这项改革,称其为:“对最脆弱租客群体的新一轮打击”
CNL指出:
• 租客将面临“无调解、无辩论”的扣押程序;
• 法官只有在事后(即租客提出异议时)才会介入;
• 这使经济困难的家庭失去及时的司法保护。
该组织认为,新规过于偏向房东利益,忽视了很多租客的现实困境,可能导致“生活本已艰难的家庭陷入更严重的困境”。

来源:TF1 info 编译:Chat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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