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遇害,法院为何放恶徒一码?

杀人不偿命,何以慰亡灵!

2024年9月12日,米兰装饰城展厅突发大火。

经查,这场火灾并非意外,而是一起蓄意纵火案。

纵火犯受人指使,企图以焚烧仓库的方式向店主施压,迫使其偿还债务。然而,一场原本针对财产的犯罪行为,最终酿成三名年轻华人葬身火海的惨剧。

2026年5月,米兰重罪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

分别判处21岁的主犯Laroo、以及两名教唆犯姚某和周某,21年至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纵火犯杀人不偿命,只判了21年徒刑,令人费解。

6月23日,米兰法院正式公布判决理由,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为何3名罪犯没有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判决书指出,综合证据和庭审调查结果,法院确定:有理由相信,他们并不知道仓库内当时有人——如果3名罪犯能够预见到纵火会惹出人命,他们不会实施犯罪计划。

法院进一步认为,罪犯实施纵火的目的在于向店主施压,以追讨所谓债务,而非蓄意夺取他人生命。

正因如此,法院没有采纳检方提出的故意杀人指控和判处无期徒刑的要求。

三名年轻的遇难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

法院同时判决罪犯须向遇难者家属支付先行赔偿金,金额从1万至25万欧元不等。

其中,遇难姐弟的母亲可获得50万欧元赔偿。

在量刑方面,法院未给予进一步减刑待遇。

法官指出,被告存在前科,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告从未向遇难者家属表达歉意,也未主动提出任何赔偿方案,因此不具备获得从轻处罚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仓库店主作为本案的民事受害方,也获得了法院判决的1万欧元临时赔偿。

但法院同时指出,涉事仓库本身存在消防隐患,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判决书特别提到,如果仓库内部安装了基本的防火门设施,三名受困青年很可能拥有足够时间逃离现场,从而避免悲剧发生。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新欧洲侨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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