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时速45公里 高速上“龟速”被开罚单

温州网讯  平均时速45公里,25公里开了33分钟。近日,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正常路况下低速行驶被温州高速交警查处。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六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从路面公共视频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辖区高速公路上缓慢行驶,不论是在慢车道或是快车道上,行驶速度明显低于周边车辆的行驶速度,导致后方紧随其后减速行驶的车辆多达十多辆“排队”,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温州高速交警立即安排警力在温州南收费站将该车辆拦下。

驾驶该车的是一名女子。“为什么把你车子拦下来知道吗?”“车速太慢了。”面对民警的询问,违法驾驶员王某称。

经查,王某从鳌江西上高速前往温州南下高速,途中有25公里的路开了33分钟,平均时速只有45公里每小时。

王某声称自己是第一次上高速,不敢踩(油门),平时速度都是很慢的。对于王某在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很多人只知道高速公路有最高车速的限制,却忽略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还有最低车速的限制,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龟速车”,只会给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六大队三中队民警谢志远介绍,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也降低通行效率,有数据表明,限定时速100公里的高速公路,车辆行驶时速每降低10公里,道路通行效率将随之减少15%,加剧拥堵,低速行驶还会迫使其它车辆从两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致使发生刮擦、追尾事故(概率)上升。另外,低速行驶往往伴随着分心驾驶的行为,驾驶人在开车时拨打电话、回复信息等行为会造成车速下降低速行驶,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几率。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路面标志标牌的限速行驶,车速太快不安全,同样的车速太慢也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 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 平均时速45公里,25公里开了33分钟 高速上“龟速”被开罚单

记者 王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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