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acebook、Instagram 等社交网络上创建虚假账户,何时会触犯“替换身份”罪?
躲在社交网络的假账户后面既容易又危险:意大利刑法明确规定,任何人冒充他人身份,或者给自己编造不实的资质,目的是欺骗他人并为自己谋取利益,都将受到惩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面临以下问题:在网上冒充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弄清楚:创建一个虚假账户本身是否就构成犯罪,还是需要进一步的行为才会产生刑事责任?简而言之:在网上冒充他人,到底算不算犯罪?法律是怎么说的? 下面我们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替换身份”:什么时候构成犯罪?
“替换身份”这一罪行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一方面,仅仅使用别人的名字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另一方面,即使给自己起一个完全虚构的名字(即没有盗用任何真实身份),也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根据意大利刑法第494条,任何人为了给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为了给他人造成损害,通过非法地以自己的身份替代他人身份,或者给自己编造虚假的姓名、虚假的身份状态或法律认可的资质,从而致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最高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换言之,“替换身份”罪可以通过以下不同方式构成:
冒用真实存在的人的姓名和姓氏——这属于真正的身份盗窃;
使用一个完全捏造的姓名——没有冒用任何真实存在的人;
保留自己的真实身份,但编造虚假的身份状态或资质——例如谎报自己的年龄、职业或婚姻状况,只要这些信息在法律上具有意义(例如,为了获得某种法律效果而谎称自己未婚而非已婚)。
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宣称自己未婚(而实际已婚)以获取对方同意建立恋爱关系,就可能构成“替换身份”罪。
但这还不够:构成刑事意义上的“替换身份”,还必须能够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其目的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害)。
因此,一个人冒充他人或编造虚假身份信息,本身并不自动构成犯罪——除非这些谎言被用来欺骗他人,以获取某种形式的利益。
在网上冒充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意图欺骗其他用户以获取利益的情况下,在网上冒充他人才构成犯罪。
相应地,如果使用假名只是为了玩笑、讽刺,或者仅仅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则不构成“替换身份”罪。
同样地,如果冒充行为根本不可能欺骗任何人,例如使用历史人物(如凯撒、拿破仑、达·芬奇等)的身份,也不构成犯罪。
总结一下: 在网上冒充他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这种身份替换足以欺骗其他用户,并且其目的是获取某种利益(不一定是经济利益;例如,仅仅为了开始一段恋爱关系而冒充他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不过,上述不构成“替换身份”罪的情形,并不能免除当事人因利用虚假身份实施其他类型犯罪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例如,很常见的情况是:诈骗者或长期诽谤者躲在假名后面实施犯罪,以避免被认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使用的是虚假账户,也会被追究相应罪名。
例如:在社交网络上以“亚历山大大帝”的名字出现,然后公开侮辱其他用户,即使使用的是假账户,也构成诽谤罪。
——华人街网站 alexzou编译 消息来源:laleggepertutti.it 本编译内容仅为传递信息之目的,完全基于原新闻网站对该事件的表述,不代表译者及本网站立场。如对内容有疑问,请点击下方链接或根据消息来源搜索网址核对原文。转载请标注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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