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实施临时管控!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式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为维护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式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管控时间 2026年4月15日6时至4月15日22时。(二)管控范围 1.温州园博园北园及其周边区域。即东至福州路,南至横塘路,西至繁盛路-皎巨路,北至霞榕路。 2.温州园博园南园及其周边区域。即东至皎巨路,南至华亭山,西至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北至瓯海大道。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特此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来 源:温州发布

原标题: 温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实施临时管控!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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