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芳一审时与律师在法庭上。 (图片来源:法新社资料图)
【欧洲时报疏桐、春花编译】2月21日,法国奥尔良(Orleans)法院对一度轰动全国的图尔(Tours)“中国婚礼案”作出二审判决:主要被告、中国台湾籍华人女子韩丽芳(Lise Han)从一审30个月徒刑、其中一年实刑的判决加重至4年徒刑、其中一年缓刑。她曾对2016年初图尔轻罪法庭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此次法院判决比检察院提出的处罚请求更加严厉:检察院曾要求法院在二审中,对韩丽芳判处36个月徒刑其中一年半实刑。这次她被判刑的主要罪名是挪用公款,该指控在一审中曾被判决无效。据法新社报道,当天法庭宣布判决时,韩丽芳并未出庭,目前执法机关已经对其发出通缉令。
2007年到2011她年招徕大量中国游客到卢瓦尔城堡地区举行所谓“浪漫婚礼”。她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与图尔市府签署了价值数十万欧元的旅游项目合同,将一对对中国新人带到市长面前,举行象征性婚礼。
另一位涉案人是前参议员及图尔市长让·热尔曼(Jean Germain)。当时韩是热尔曼的情妇,曾被市府招聘监管2008年与中国的交易事务。虽然她当时已辞去她公司的领导职务,但仍在幕后指挥。这样,2008年到2011年她组织了240对中国夫妇的象征性婚礼,将75万欧元公款赚进自己腰包。她还每月领取图尔市府的工资,并向每对中国夫妇收取3000欧元好处费。
热尔曼因同谋罪受法律追究。尽管他矢口否认,但一审时法庭还是怀疑他知情。他在法庭开审前几分钟自杀身亡。他在汽车里留了遗书说:“我知道我将要做的事情(自杀)是罪恶的,爱我的人们将陷入无限的痛苦。但我们不能任由政治黑幕肆意滋长。”法庭只好推迟开审,最终于2015年10月重新开庭,并于2016年1月做出一审判决。检方曾揭露热尔曼出于可以想象的理由,为确保韩丽芳有固定收入来源,为其“虚设职务”。
此外地方旅游推介公营公司(SPL)经理让-弗朗索瓦·勒马尚(Jean-François Lemarchand)、 韩丽芳的丈夫Vien Loc Huynh和图尔市市长办公室前主任弗朗索瓦·拉日尔(François Lagière)三人同样涉案被判刑。
法国媒体普遍认为,正是“中国婚礼”案导致图尔市前市长自杀。在这一案子中一度有6人被起诉,除了上述四人和已经自杀的市长,还有韩丽芳前夫Marc Cheung,韩的公司曾经在其名下。2015年10月,法庭取消了韩氏的前夫Cheung被告身份。
(编辑: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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