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吕鸥编译】里昂地方法庭4月3日对“托儿所保育员杀婴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在法国社会引发高度关注。
法新社报道,罗讷省重罪法庭从4月1日起开庭审理该案。检察官戈德罗(Baptiste Godreau)在庭审最后一日表示,此案虽存在“超出我们认知、难以理喻”的部分,但被告在犯案时“意识完全清醒”。检方要求判处嫌疑人30年监禁,且其中20年不得减刑。
里昂市一私营托儿所前员工米莉亚姆·雅温(Myriam Jaouen)涉嫌于2022年8月用强腐蚀性管道疏通剂毒杀年仅11个月大的丽莎(Lisa),原因仅仅是孩子不断哭闹令她“恼怒”。最终这名女婴因严重灼伤而不治身亡。
报道说,现年30岁的雅温在接受警方拘留审讯时曾多次更改说法,最终在庭上才对自己强行将化学毒剂灌入丽莎口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她始终坚称自己“并非蓄意杀人”。
检方起诉书指出:“面对一名毫无还手之力的儿童,她残忍地剥夺了对方年幼的生命。为了打击这种极其恶劣的行径,为了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捍卫受害者家庭的合法权益,应予以严惩。”
检方还指责雅温在案发后试图逃避罪责的“怯懦”和“冷漠”表现:作案后并未报警求救,而是销毁罪证(事后丢弃了装有管道疏通剂的容器),随后若无其事结束当天工作,下班回家时甚至还去商店购物。
起诉书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显然表明她对受害婴儿所经历的“痛苦折磨”完全无动于衷。检察官因此要求法官认定被告“谋杀未成年人”罪名成立并处以重刑。
在法庭讯问环节,丽莎父母的代理律师也对雅温含糊其辞的回答表示不满。丽莎的父母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他们希望法庭辩论的重点应该是被告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上,而非将焦点转移到托儿所管理问题上。
该案在法国掀起强烈的舆论风波。行政、立法和新闻机构都展开相关调查,引起公众对私营托儿所行业“唯利是图”的质疑。尽管该案所涉的托儿所并未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托儿所负责人却因招工时“用人失察”而饱受批评。同时,该行业长期人手短缺的问题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编辑: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