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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专家:谁在维护和平,谁在挑衅对抗,一目了然

中新网3月14日电(李柏涛)今天是《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的重要日子。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受访专家对中新网表示,这一法律成为高悬在“台独”分裂势力头上的法律利剑。

《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14日在北京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在接受中新网专访时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年来,以明确的法律条文,为打击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行径,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当前,赖清德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加紧推进“台独”分裂活动,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蓄意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将台湾推向兵凶战危的边缘。

就在昨天,赖清德再度宣扬两岸“互不隶属”的分裂谬论,妄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极力渲染“大陆威胁”,将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

国台办发言人在就赖清德“台独”分裂言行发表的谈话中指出,凡是数典忘祖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凡是背叛祖国的人,必将遭到人民的唾弃和历史的审判;凡是搞“台独”分裂的人,结果只能是粉身碎骨;凡是倒行逆施,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径,都将自取灭亡。

台湾《联合报》在相关报道中特别提到,国台办发言人连用4个“凡是”警告赖清德当局。

“《反分裂国家法》开宗明义,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是这部法律明确规定的立法宗旨。”李晓兵表示,它清晰地划出了一条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表明在必要时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行径,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两岸同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只有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才有切实保障;只有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才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李晓兵强调,《反分裂国家法》所针对的,仅仅是极少数妄图分裂国家的“台独”分子和外部干涉势力,绝非广大热爱和平的台湾同胞。大陆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致力于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办实事、办好事。

近年来,大陆方面首次出台依法追究“台独”分裂行为刑事责任的司法文件,公布“台独”顽固分子名单并实施惩戒,持续丰富打击“台独”的法律工具箱。李晓兵认为,这些措施与《反分裂国家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共同夯实了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法律基石。

台湾《旺报》在社论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让台湾主流民意认识到,“台独”不可行也不可能,两岸和平发展才是最佳选项。

“相信广大台湾同胞能够明辨是非,看清到底是谁在真心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是谁在用心守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又是谁为一党一己之私‘卖台求荣’,疯狂挑衅对抗,破坏两岸和平,制造台海危机。”李晓兵称。(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