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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原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一审被控受贿613万余元

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一案。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龙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龙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龙飞生于1969年8月,四川广安人。2024年2月,官方通报其任上被查。同年8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龙飞还被指“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等。(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