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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5〕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和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