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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少年撞伤女童未被收押 检方提起上诉

【欧洲时报吕鸥编译】南法一少年危险驾驶撞伤女童案又有新进展。检方已对疑犯只实施司法管制的裁决提起上诉,受理法院将“尽快”审理。

法新社报道,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Aix-en-Provence)上诉法院透露,检方已经向该院提出上诉。受害者的律师布迪(Nabil Boudi)表示:“当事人家属对肇事者没有被关押候审感到震惊”,但她对“司法决定无法置评”,布迪进一步解释说:“这类决定通常都有其特定理由……正常情况下,上诉请求将在10到15天内得到审理。”

8月29日晚,滨海阿尔卑斯省瓦洛里斯镇(Vallauris)一名19岁少年在街头骑摩托车“炫技”。他在抬轮行驶时,撞倒了一名从人行横道通过的7岁女孩卡米莉亚(Kamilya)。

卡米莉亚被撞后身受重伤,虽送院抢救但生命垂危,迄今尚未脱离危险。肇事者被警方扣留后不久获释。

肇事者被控“因明显故意违反特定的安全或谨慎义务而过失伤人”。他在警方和司法部门没有前科,事后接受测试也未显示酒驾或毒驾迹象。

检方和预审法官鉴于事故后果严重,要求将疑犯临时羁押,但负责人身自由与羁押的法官未予采纳,只要求对其实施司法管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舆论争议。

根据法国法律,司法管制指敦促犯罪嫌疑人履行一项或数项义务并由司法官进行监管的强制措施。而在所有强制措施中,临时羁押的强度最大。根据司法管制措施的要求,嫌疑人必须“每两周前往昂蒂布(Antibes)警察局报到一次”,不得前往事发地瓦洛里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受害者、其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接触”。

他还必须将驾照暂交法院保管,并不得擅自离开滨海阿尔卑斯省。只有当司法管制或佩戴电子脚镣等措施不足以防范销毁证据、对受害者家人、证人施压行为,或无法确保嫌疑人随时听候司法部门处置时,临时羁押才能适用。

卡米莉亚的父亲在得知疑犯获释后在社交媒体上表达愤怒之情:“感谢法国司法制度。从明天开始,只要不会抓到现行,法国公民就可以驾车在路上为所欲为,放纵疯狂,草菅人命了。”

(编辑:李非)